工作职责:
1.贯彻执行集团、局、公司生产管理规章制度;
2.建立健全项目生产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:
3.参与编制《项目策划书》,严格执行局、公司对项目策划的管理要求。
4.负责组织编制《施工组织设计》并上报审批,严格执行局、公司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要求。
5.负责组织编制项目进度计划,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纠偏。
6.负责与建设单位对接,组织办理施工许可证、永久用地征拆、施工备案、临时用地、管线迁改、交通导改等手续。
7.负责组织项目物资、设备、分包队伍、技术、资金等生产资源的落实,保证项目安全稳定生产,优质履约。
8.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生产例会,对项目生产情况、工作计划、存在问题等重点事项进行部署。
任职资格:
1.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土木类、建筑类、工程管理类类相关专业,高级职称;
2.年龄在45周岁以下;
3.具有三年以上项目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工作经历;
4.具有国外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;
5.精通房建、市政、公路等项目的相关施工技术及规范;
6.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,尤其是施工技术安全管理;
7.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;
8.具有英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等语言能力者优先考虑;
9.条件优秀或持有一级建造师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、专业、学历、职称、资历等条件。